个人概况
吴可可的执业领域侧重于向公司客户与投资银行就资本市场交易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包括首次公开发行、投资级债券发行与高收益债券发行等。
加入科律之前,吴律师曾就职于另一家国际性律师事务所的香港办事处。
吴律师的母语为普通话,且英语流利。
代表性案例:
股权资本市场
- 代表天润云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联交所主板5.59亿港元的首次公开发行
- 代表快狗打车控股有限公司在香港联交所主板6.708亿港元的首次公开发行
- 代表凯莱英医药在香港联交所主板76.4亿港元的首次公开发行
- 代表长江电力完成全球存托凭证首次发行并在伦敦证券交易所沪伦通板块上市
- 代表摩根大通、华泰金控和摩根士丹利完成华泰证券的全球存托凭证首次发行并在伦敦证券交易所沪伦通板块上市
- 代表高盛、瑞银和汇丰完成国投电力的全球存托凭证首次发行并在伦敦证券交易所沪伦通板块上市
- 代表花旗、汇丰和摩根士丹利进行捷信集团在香港联交所的拟上市申请
- 代表花旗、招商证券和高盛进行找钢网在香港联交所的拟上市申请
- 代表花旗进行北京和利时集团在纳斯达克的拟二次发售
- 代表天润云进行在香港交易所的拟上市申请 (进行中)
- 代表乡村基快餐在香港交易所的拟上市申请(进行中)
债权资本市场
- 代表东方资管国际完成多笔债券发行
- 代表华融资管完成中期票据计划项下的提取发行
- 代表国家电网完成中期票据计划项下的提取发行
- 代表承销商完成当代置业的多笔绿色高息债发行和要约回购交易
- 代表承销商完成苏宁电器的债券发行
- 代表承销商完成美年大健康的高息债发行
- 代表交易管理人完成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要约置换
并购
- 代表天津凯莱英医药同意收购Snapdragon Chemistry, Inc.,一家美国化学药生产技术公司
教育
哈佛大学法学院
法律博士, 2018年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法学学士, 2015年
执业资格
纽约州